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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0 09:21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黄齐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这些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实中有的无偿献血者面临用血费用无法跨省报销、异地献血证不互认等问题。

  无偿献血是一种悲悯情怀,是一种生命至上的高尚情操,是公民良好道德修养的具体体现。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不止在精神层面上对无偿献血认可,也从法规层面对无偿献血者提供激励与保障。据悉,“献血法”的亮点在于“一人献血,全家受益”;而且,这个“全家”的外延已经延伸至直系亲属。

  然而,在现实中,“献血法”中所规定的献血者权益受到区域与数据鸿沟的影响,不能无缝对接,这让“献血法”的权威性受损,献血者的权益打折,公众献血热情遭到冲击。比如,A同志在河北献血,他的家人在湖南用血,却得不到“献血法”所规定的权益,这岂不给公众的献血热情泼冷水?

  鼓励民众无偿献血,肯定不能只靠精神层面的褒扬,还应该重视其权益保障。献血数据不能全国范围互通互联,献血权益不能得到全国层面的保障,是对社会无偿献血的打击。2019年9月,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要求跨地区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用血减免平台。事实上,数据共享早已不再是区域壁垒,打通献血证跨省互认的堵点,早就不再是实质性难点。

  献血数据“省通”应该只是起点,“全国通”才是终点。在笔者看来,各地报销、减免标准各异,只是献血权益不能“全国通”的浅层次原因,各地之所以没能实现献血数据互认,还在于异地用血协调机制欠缺,献血的利益分配问题没有解决——把血献给了A地,却让B地为献血权益买单。再者,即便一名献血者达到了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标准,但因数据来自不同的省市,也无法获得认可。

  由此可见,各省献血数据“鸿沟”,已经给公众献血热情泼冷水,让原本就不算太高的献血意愿雪上加霜。要想实现献血数据及权益全国一盘棋,就必须协调好各省用血以及血站与医疗机构的关系。尽管无偿献血是公民道德素养、社会文明的体现,但如果不能实现献血数据共享、献血权益保障互通,我们又怎能在血荒时哀叹人心不古呢?

编辑: 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