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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钧客:景甜被罚 明星代言也得悠着点

时间:2022-05-31 10:51:18

  近日,景甜受罚的新闻,引起多方关注。相应公告显示,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说到广告,有人这样调侃,无论是实体商店还是网购,我们在“买买买”的时候,如果相应商品从来没有做过广告,自然也就不屑一顾。这虽然有些调侃,却也在相当高的程度上是对消费行为的一种直观反映。正因如此,更为专业的调侃则是,今天,我们所生存的环境,是由阳光、空气、水和广告组成的。广告的效益是如此之强,明星代言广告,自然也就成为不可遏制的潮流。厂家借助明星的影响提升商品的知名度,进而占据市场,分享“蛋糕”;明星凭借自身的光芒,在代言商品的同时,自己更是名利双收。而广大民众,也通过明星代言,对相应商品也能有所了解,从而加以选购。如此看来,明星代言广告,应该是一举多利之事。

  但是,这样的一举多利必须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上。一旦相应信息存在虚构、夸张等,“一举多利”,只能变成“一举两利”,商品与明星照样得利,而消费者却是苦不堪言,深受其害。而这样的现象,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允许的,更是不能容忍的。无论是传统层面的电视广告,还是较为时尚的网络平台直播带货,“带货者”与“代言者”,都必须遵循并恪守为民众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的原则,否则,既将民众带进坑中,也将自身带入“被罚”的深坑。景甜受罚再次为明星代言、带货,敲响了警钟。

  尤其值得所有明星关注并警惕的是,“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这段文字,这已经充分说明,“无知”也好,“装睡”也好,都已经不是逃避法律惩戒的理由,作为代言人,必须为相应的商品功能负责,这既是明星们应有的担当,更是代言的底线。身为公众人物,“有奶便是娘”,见利忘义,只能是害人害己。

  这一事件也值得所有商家引以为戒。“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谁有错,谁就要挨板子。明星不能任性代言,商家也不能坑蒙拐骗,在法治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之时,所有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理应成为社会常态。(执笔:范德洲)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万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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