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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钧客:这种“伤人”的广告要不得

时间:2020-11-13 15:29:50

  “S对应瘦,M对应美,L对应‘烂’,XL对应‘稀烂’,XXL对应‘稀巴烂’。”近日,一张大润发商场内的女装尺码建议表引发争议。对此其官方微博声明称,宣传物料上措辞不当,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可谓“一图”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觉得这种措辞是对穿大尺码女性的一种歧视实在不该。毕竟,都2020年了,一个在市场打拼多年的大型连锁企业,因为这种低级趣味的“错误”而“翻车”很不值当。正如大家所说,这种糟糕的措辞除了贩卖身材和年龄焦虑,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商家这样玩“梗”实在“太烂”了。这哪里是措辞不当,这根本就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对道德底线的挑战。

  如此没有尊重和底线的广告营销,除了令人生厌,涉嫌不涉嫌违法?对此,法治日报文章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循此追问,商家的这种做法已经涉嫌损害部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应受到相应处罚。有律师表示,“抖机灵”不能没有底线,广告营销不能不顾后果。加强法律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创意才能经得起推敲,否则只是“稀巴烂”。

  广告营销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和文化形象。自以为玩谐音梗很幽默的文案君,用短短两行字,把对女性年龄、性别、身材的歧视占全了,也真是没谁了,这种“伤人”的广告实在是要不得。问题是,一个敢写、一个敢批、一个敢贴⋯⋯一张如此 “不入流”的海报,居然能通过这么多环节顺利“出街”,也着实让人费解。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不应以如此方式营销。众商家都应引以为戒才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的美本来就很多元,商家不应该被局限在他人定义的标准里,公众也不要“对号入座”被所谓的标准定义化。建立健康、多元的审美标准,形成一种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是尊重,也是自重。(执笔:尹贵龙)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万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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