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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9 16:50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舒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学习过程中,淬炼党性修养、厚植为民情怀、砥砺廉洁作风,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入脑入心入行。

  抓理论学习,淬炼党性修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对《条例》先后进行三次修订。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条例》与党性教育相结合,坚持逐章逐句学、入脑入心悟,前后对比把握《条例》修订后的新变化、新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定是什么,弄明白党员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学懂、弄通、悟深、吃透。同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之弦,把稳行动之舵,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淬炼党性修养的过程。

  抓警示教育、厚植为民情怀。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让我们“受警醒、知敬畏”,更是要让我们“守初心、担使命”,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融入到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中去。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任何时候都不违背初心和使命,把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用好党纪这面镜子,时刻检视自己在行动上是否守底线,在工作中是否愿为人民谋福利。要树立公仆意识,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把人民群众的认可作为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衡量标准。

  抓检视整改、砥砺廉洁作风。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广大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遵循。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例中,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抵住诱惑,在享乐中迷失自我,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对党规党纪的漠视。广大党员干部要善用这把“戒尺”,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敢于“刮骨疗毒”“揭短亮丑”,全面打扫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大力弘扬践行党的优良作风,以砥砺廉洁作风为目标,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切实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以实际行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编辑: 谢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