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新闻客户端|安徽发布|省政府网微博|中安在线微信|中安在线微博

设为首页

英文|简体|繁体

您当前的位置 : 时评 > 锐评

“森林乡村”,“乡村振兴”的新型模式

时间:2021-08-03 10:45:01

  近年来,舒城县干汊河镇七门堰村实施绿化工程,利用村边隙地等植树增绿,形成以山场片林、农田网林、公路线林为骨架的生态绿化体系,成功入选“国家森林乡村”,成为群众假日休闲的好去处。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办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七门堰村因汉代王候刘信在此修筑与四川都江堰齐名的古水利工程七门堰而得名,全村国土面积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46亩,林地面积5700亩,森林覆盖率达95%,是国家级生态村。该村大力实施以村庄绿化为重点的农村绿化工程,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利用村边隙地、房前园地、屋后空地植树增绿,基本形成了以山场片林、庭园带林、农田网林、公路线林为骨架,片、带、网、线、点相结合的生态绿化体系。

  创建“森林乡村”,必须贯彻森林乡村节约型用地理念,最大限度地节约自然资源,在满足人们合理的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生态效益、景观效益与经济效益,以最合理的投入获得最适宜的综合效益。以植物为主体,充分发挥各树种的优势,适地适树,使各种效益达到最大化。

  众所周知,森林是生态系统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乡村森林可以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气候干旱,还具有防风,减少沙尘暴,提高负氧离子,改善空气质量,调节局部小气候等作用。此外,森林中除了树木之外,还有有草本、藤本等其它植物和动物,可以提高生物多样性。

  因此,建设“森林乡村”无疑对改善乡村的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积极意义,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型模式。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文君
网站介绍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