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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鸡生蛋”的敛财不可能得逞

时间:2020-12-02 10:24:13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戳穿公款敛财花招》一文,文章揭露了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了规避监督,变着法翻新花样,为公款敛财披上了“隐身衣”的敛财手段,读罢让人忍俊不禁。而这当中,一起官员利用“借鸡生蛋”迂回之法敛财花招,让人印象深刻。

  据报道,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在对市住建委下属某公司总经理邹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邹某所在公司租用了某社会人员名下的一台设备,该设备市场价格仅50万元,但几年间的租赁费高达近百万元。沿着这个线索顺藤摸瓜,最终查明,该设备实际购买人为邹某本人,资金来源系单位公款,邹某通过“挂名”在该社会人员名下的方式,从本单位获取租金收益。最终,邹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自己购买一台设备,“挂名”在社会人员名下,然后利用自己的权力,把设备高价出租给自己所在的公司,这样的“借鸡生蛋”,自然是稳赚不赔的好生意。但出乎官员意料的是,在以“零容忍”惩治腐败的今天,一个官员,无论他敛财的花招有多“高明”,自然是难以逃脱纪检监察人员的火眼金睛,玩“借鸡生蛋”敛财的花招,到头来,一定是鸡飞蛋打,止增笑耳。

  仔细想一想,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类似于邹某这样的腐败分子还有不少,他们自以为熟悉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反腐败手段,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他们一些人在贪腐前似乎就已经把退路想好了,有了逃避打击的办法。于是就有了一个个让人眼花缭乱的敛财花招,有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利用“时间差”钻空子牟利的,有利用“小金库”将公款变为“私房钱”的,有以单位名义出借公款并收受财物的……如此花样百出,就是为了逃避党纪国法的惩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既然伸了手,终有被捉时。无数事实都告诉贪腐官员们,挖空心思的敛财伎俩,为了逃避打击所作出的精心准备,最终是不可能保得贪财、腐败官员平安的,他们幻想的安全,也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行为。“借鸡生蛋”敛财的鬼把戏,自然也是难以得逞的。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蒋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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