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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2 09:04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丁辉

  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日前,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5日起至2021年年底,以“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共同组织开展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

  遵纪守法知礼让,安全出行讲文明。国家从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就是为了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加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习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据调查统计,交通事故是当代造成意外死伤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而在所有交通事故中,75%以上都是由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

  交通事故猛于虎,危险驾驶要不得。世卫组织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事故每年造成全球将近130万人死亡、大约5000万人受伤,是全球范围内导致儿童和年轻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按照目前趋势,今后十年还可能造成大约1300万人死亡、5亿人受伤,且主要集中在中低收入国家。每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比战争更加残酷无情,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支离破碎,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多种因素,除了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开车打电话、闯红灯、抢绿灯、发微信、随意急刹停车、不礼让斑马线等驾驶陋习,也有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各部门要齐抓共管,树立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乘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不停车越线、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骑行快车道、不超员超载、不逆行;步行时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不走快车道;机动车不闯红灯、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速超载、不随意变道、不酒后驾驶、不乱停车。

  交通安全警钟长鸣,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重视交通安全要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久久为功,不能仅仅停留在一年一次的“交通安全日”。各级政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交通安全环境,完善道路出行条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建立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持之以恒开展针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普及应急避险知识,提高公众面临危险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树立交通安全观念,提高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增强应急避险技能,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从根本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每一天都成为“交通安全日”,以平安的步伐,共同走出美好人生。

编辑: 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