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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5 08:50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王邦和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处于党的工作最前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全面过硬?关乎着乡村能否实现全面振兴。因此,必须燃旺乡村振兴的党建“炉火”,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出来。

  强化政治功能,补好“炉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抓基层、强基础,党的农村基层执政根基不断夯实,但不可否认,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存在着党的领导弱化、村干部队伍老化、村干部待遇不高等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善,就会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要坚持政治引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切实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把农村党建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执行力、号召力。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培优党员队伍,精选“燃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员干部是落实乡村振兴任务的主力军,必须建强党员干部队伍,凝聚各类人才力量。要大力实施“能人进村”工程,注重从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种养大户、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到村干部队伍中来,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选准“领头雁”,选派信仰坚定、作风正派、心系乡村、服务群众的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全面加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建立村干部稳定的收入保障制度和规范的政治激励机制,保障村干部切身利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健全体制机制,精准“送氧”。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相对完善的制度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要把制度体系建设贯穿于农村党建的全过程。把党内组织法规和党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具体化,按照“大抓基层”的要求,全面规范各项制度,有效解决农村党建“最后一公里”的“断头路”问题。要围绕长期困扰农村党的组织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出硬招、出新招,对组织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扫盲点,确保制度在基层党支部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要改进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考核管理机制,加大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力度,对不胜任、不称职、不尽责的支部书记要及时调整,倒逼基层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中主动担当作为。

编辑: 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