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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8 10:23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童月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领导责任,认真思考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聚焦解决“不上心”“不了解”“不把握”三个问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启党纪学习教育新篇章。

  解决“不上心”的问题,从思想上重视,入脑入心,开启党纪学习教育“全员覆盖篇”。思想决定行动,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有正确的思想才有正确的行动。一些党员干部以工作忙碌为由,对党纪学习教育重视不够,对党内法规了解不够,松劲、歇脚、走神的心思常有,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存在被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解决“不上心”的问题,一方面,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盯住平常,利用党员大会、干部例会、群众板凳会等,常讲常学常新,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力争在思想上“焕然一新”;另一方面,将纪律警示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用《条例》武装头脑,聚精会神,踏踏实实上好“纪律警示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解决“不了解”的问题,从学习上引领,分类施策,开启党纪学习教育“全员参与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关键环节。各级党组织必须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条例》集中学习,逐字逐句带领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推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挖掘警示教育资源,把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做好《条例》的学习、解读和培训,分层分类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培训,帮助党员干部对照《条例》检视自身问题,深化理解运用,做到自省自律自警自重。

  解决“不掌握”的问题,从实践上强化,遵规守纪,开启党纪学习教育“全员加速篇”。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条例》的落实需要每位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甘当遵规守纪“模范生”,勇做清正廉洁“护航员”。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自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部署、本地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党纪学习教育措施,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用好党纪“戒尺”,促进各项重点工作落细落实,切实防止“两张皮”。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握《条例》执行各项制度措施,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坚决打击一切行贿受贿行为,引导党员干部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营造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干事创业氛围。

编辑: 谢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