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育材造士,为国之本。”选人用人自古以来就是个永恒的课题,一部中国历史,就是一部用人成败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乃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干部队伍建设,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这句古训告诉我们,选人用人唯“才”是举不足取,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选人用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于政治品德不过关的人,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就应该一票否决,这是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这就是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中所强调的,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头雁。只有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才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贯彻执行,才能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强调,要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这一鲜明的用人导向是对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作为干部的最好激励,让那些甩开膀子埋头苦干、遇到矛盾“让我来”的党政干部脱颖而出,让那些只会溜须拍马、弄虚作假、遇到困难绕道走的党政干部没有市场。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出好干部,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政干部”用起来,就会产生涟漪效应,激活选人用人一池春水,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党政领导干部真正发挥出“关键少数”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无旁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征程中实现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