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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钧客:让“狗咬人”事件简单点

时间:2021-11-26 10:37:06

  这段时间以来,安阳“狗咬人”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一件“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是如何演变成全民关注的“大案”的?中间的是非曲折真是复杂多变,让人费解。

  今年9月份,安阳一位老人在小区遛弯时被咬伤,随后老人家属陆续采取了打电话报警,向居委会、城管、公安、工商、信访等部门求助等方式,也聘请律师通过法律维权,可历经两个多月,事情进展缓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0年国家主席令第69号)》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宠物的主人身份如何,都应知法、懂法、守法。受伤的老人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行为,所以,无论是出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依据,狗的主人都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起“狗咬人”事件有视频为证,证据清晰,不是一件难处理的民事纠纷。如果狗的主人及时认错、道歉、赔偿,那么这件事就会化解在前端。事实上,狗主人认错、道歉、赔偿不及时,而相关基层治理部门互相“踢皮球”“打太极”,导致受伤老人维权之路艰难。

  11月19日,狗的主人被停职,要求配合组织核查,狗的主人前往被狗咬伤的老人家中道歉。11月23日下午,安阳市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转作风、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顿大会,强调要深刻反思“狗伤老人”事件,汲取教训。到此,“狗咬人”事件看似可以落下帷幕了。但是,这件事的影响并没有结束,令人反思的地方还有许多,“狗咬人”事件不应该止于道歉。

  狗是无辜的,狗咬人留下的伤口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恢复、痊愈。可是,老百姓的心被伤到了,损害的是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狗咬人”事件应引起管理部门的深刻反思,要对镜自照,根除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漠视群众利益等不担当、不作为的作风,让老百姓拥有更多、更直接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管理部门要敬畏法律、敬畏权利,把老百姓的事当做自己家的事,把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用在人民群众身上。基层党员干部要善于把“棘手事”“矛盾窝”等事解决在前端,莫让全国人民看笑话,伤了老百姓的心。(执笔:薛晶晶)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万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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