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与摊贩的故事,我们太熟悉不过了。这次,打人者被行政拘留,被打者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结果似乎有些出乎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这样的处理,也是一堂很好的普法公开课。
事情的经过其实并不复杂。9月7日,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在处理一水果摊女摊主杨某占道经营时,与对方发生争执。城管队员杨某桥情绪失控上前追打杨某。杨某在躲让过程中抓起店内西瓜刀挥舞,致杨某桥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9月13日重庆有关方面通报称:水果摊主占道经营,城管队员执法时双方发生冲突。摊主杨某予警告处罚,挥刀行为系正当防卫。城管队员杨某桥被行拘。与此同时,摊主杨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处罚。
曾几何时,城管与摊贩成为一对“小冤家”,两者之间的“猫鼠游戏”公众早已习以为常。但是,当官方通报呈现在眼前时,还是吸引了不少“好事者”的目光。究其原因,是因为“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再次被法律认定为“无效”。因为就在本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规则,并发布了正当防卫案在内的七个典型案例。警方对此案的处理结果,验出了新司法政策的威严,也照见了法治社会的进步。
显然,这一“意见”,让正当防卫的认定更加精准,更加合理,也给公众亮出了鲜明“答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谁对谁错孰是孰非法律自有公论。因此,面对城管与摊贩“双双被罚”这样的“双输”结果,我们不能不从法治的视角,来重新审视整个事件。显然,城管队员依法执法,群众百姓守法经营,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样子。而一旦逾越了规矩,触碰了底线,不管是谁,都会得到相应的惩处。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