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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衡车”不能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

时间:2020-08-05 16:13:14

  北京市,一名7岁女童骑行平衡车时摔出,造成左臂粉碎性骨折;浙江丽水,一名8岁男孩的手指被卡在平衡车里动弹不得,家长向消防部门求救……一段时间以来,电动平衡车事故频发,负面评价不断。

  近日,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发布《电动平衡车消费舆情数据分析(2019-2020)》。数据显示,2019年下半年以来的221684条相关负面舆情信息中,安全事故问题147789条,占比66.67%;违规上路问题27916条,占比12.59%;产品质量问题18063条,占比8.15%……这再次将电动平衡车的安全问题置于公众视野。此前,中消协发出警示电动平衡车不属于儿童玩具,出于安全健康考虑,不建议家长为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和使用。

  近年来,电动平衡车作为一种载人移动器具,因其环保、便携、代步等优点而备受儿童青少年的追捧和青睐。但由于这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更不属于交通工具,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所缺乏相应的规范,导致许多消费者将各种电动平衡车误认为是儿童玩具,因骑行电动平衡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给儿童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和风险。

  按照我国相关标准,电动童车的速度限制为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大都速度时限为20公里/小时,最高时速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同时,电动平衡车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远低于电动自行车。如果平衡车速度过快,骑行者尤其是儿童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导致安全事故。

  加之,由于目前市场上的电动平衡车普遍不是按照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设计生产,也未列入国家玩具安全认证,从其产品说明书的相关信息看,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产品,又不属于交通工具。可见,电动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存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因此,笔者以为,为杜绝安全事故,谨防“电动平衡车”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安全标准”,对电动平衡车的设计、时速、性能等作出统一的规范,让生产厂家严格“对标”生产,确保使用安全,切忌“各厂各标”,无序生产,给电动平衡车埋下“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给电动平衡车的使用场所进行“设限”,对电动平衡车上马路、上大街骑行作出严格的“限制”,不能轻易地让电动平衡车加入到交通工具的“行列”中,以防造成各种交通事故。同时,儿童骑行电动平衡车也要注意安全,应在家长的“视线范围内”,且骑行场所必须保证“绝对安全”,切忌任凭儿童在“无监管”“无保障”的情况下骑行,以防发生伤亡意外事故。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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