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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小改进”也能“大提升”

时间:2016-08-09 10:15:17

  媒体报道,8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启用电子警察违法抓拍即时告知系统,电子警察抓拍到涉嫌交通违法行为后数分钟即可通过短信告知机动车车主。8月1日0时至8月2日8时,32小时内已经发送647条提醒短信。

  据了解,对交通违法的查处分为“现场”和“非现场”两大类。 “现场”违法行为就是指被交警现场发现并当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违法行为则是指被电子警察等警务设备抓拍固定下来,需要交警部门事后审核、认定和另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虽然精准高效,但也不是没有不足。首先是限制了查处交通违法的教育警示功能,其次是降低了交通执法的惩戒性和震慑力。正因为非现场处罚不是当场作出、当场告之,导致人们对违法不知情,不少人在对涉嫌违法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会我行我素,违法记录越积越多,既容易产生执法争议,也影响警民关系。

  上海警方这种违法抓拍即时通知的开创性做法,虽然只是小小的执法细节改进,却不仅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也使交通违法非现场查处具有了现场查处的“立竿见影”效果,提升了交通执法管理工作效能和社会效益。由此观之,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只要能够切实转变工作态度和作风,以人为本、以法为纲,“小改进”也能收到“大提升”的效果。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徐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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