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必将肩负更大使命、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明确法律地位,提供制度框架。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制定了法治化的制度框架。
优化营商环境,打破发展壁垒。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如市场准入存在隐性壁垒,公平获取政府采购或国企订单有制度障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新业务面临政策不确定性风险等。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致力于破除这些“藩篱”。在市场准入方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让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更有底气。例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为广大民企提供宽松竞争环境,使其有机会、有意愿、有规则地融入更广阔市场经济建设发展空间。在投资融资促进上,通过实施差异化政策、扩大贷款担保方式、构建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破除民营企业融资难题,降低获得要素资源成本。这一系列规定,将极大地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助力科技创新,激发企业活力。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涵盖80%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90%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然而,许多民营企业面临创新资金不足、技术人才短缺、科研基础设施利用受限等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构建全方位政策支持体系。法律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从短期看,民营经济促进法能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成本,激发创新活力;从中期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促进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提升创新效率;从长期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推动民营企业实现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一场及时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建立评估机制,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充分释放法律效能,让民营企业在法治护航下,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