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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3 08:54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淦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仅为我们平衡发展和环保的关系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还引领中国走出了一条兼顾经济与生态保护的新路子。“林长制”本身就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代名词,蕴含着中华文明丰富生态智慧,是生生不息的生态文明不断发展、不断丰富的有力实践,充分展现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变革带来的综合效益。推行“林长制”模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缩影,归根结底,就是生态文明建设朝森林和草原方向延伸,形成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保护、修复与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高度契合的大格局。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把林长制推行做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重大实践探索,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林地保护意味着做实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这样才能把“绿色林地”贯穿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理念、发展方向、发展方式、产业结构等各个方面和环节之中,以高效的绿色经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能,不断提升林地产品的产出率和经济贡献率,真正做实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也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林长制对于扩绿量、提绿质、增绿效有着重要推动作用,在健全林长制发展体制机制的前提下,聚焦林地资源,转换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畅通森林草地资源与农户融资渠道,把林地优势转化为当地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拓宽兴农之路,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变。

  这无疑是一条实现“守住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双赢的道路,当前,林长制成为有效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森林、草原资源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的重要前提,通过科学规划、政策扶持、强化服务等环节,配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管理平台,大大提高了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保护水平,这既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特点,又为绿色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来源。推行林长制改革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林业发展与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统筹推进,林业生态资源的综合效益大幅提升,群众生态福祉不断增进,我国形成了以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为目标的责任体系,这是林长制创新和改革打造新引擎的发展现状,也是不断提高生态产业生产力,书写可持续发展篇章的有力诠释。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过程中,绣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针一线至关重要。林长制的推行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以绿色生态引领高质量发展,肩负起加强山林资源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重任,坚定走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步入新时代。

编辑: 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