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双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问题。某运输公司党支部书记将不知情的党员确定为发展党员对象的入党介绍人,突击补写入党考察意见及入党介绍意见等材料,应对组织部门检查。(12月1日,澎湃网)
如果说党是肌体的话,那么,党员就是肌体上的细胞,细胞不健康、细胞质量差,也会导致这个党的健康度堪忧,让党的质量堪忧,也影响说党的战斗力和影响力,而发展党员就是其中的第一步,这关键的一步至关重要。
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步骤,那就是确定介绍人,这也是对这位新发展党员的一种检验,毕竟为官先为人,一个人的人品好坏也影响着他们的官品好坏,自然对于这个发展的党员要慎之又慎。
在《党章》第一章第五条中有明确规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介绍人对新发展党员的认定,既是权利,也是责任,要做好这一点其实并不容易。
但是,在实际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新的问题,那就是对介绍人的“摆设”,根本没有介绍人,即便有介绍人,也只是为了“充数”,而对于认真核实这个发展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经历等问题,自然也是不了了之。
最终,发展党员倒成为了一种“儿戏”,关注的不少新发展党员的品质,在乎的是发展了多少数量的党员,这种为了发展党员而敷衍了事的态度,不但松懈了“入口关”,更是对自己工作的不负责,对于这种弄虚作假的发展党员要“零容忍”。
发展党员存在“滥竽充数”的问题不是小事,对于这种触碰“红线”的行为不能止于查出和处理,更需要在剔除这些“滥竽充数”的党员之外,加强对发展党员入口的监督,才能够让优秀的党员进入党的组织,确保高质量党组织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