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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新平:清明节,守住“清明”内心

时间:2021-04-02 10:06:37

  一年一度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近日,安徽合肥、马鞍山、黄山等地,通过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和清明祭祀文明公约等形式,倡导市民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逝者,打造安全、文明、绿色清明。

  注重“清”和“明”,一直是清明节的一个重要文化内涵。《历书》如此记载:“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岁时百问》云:“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由此可见,今天的我们,也应当让这个节日气清景明。

  远离“过时”习俗。清明节至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历史。时间跨度长,存留下来的各种习俗也非常多。而且有些做法明显与当下社会格格不入。比如,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庸俗愚昧和封建迷信活动等等。“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如今,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空前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我们不妨多倡导简朴、文明、健康、绿色的祭奠方式。例如,可以通过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和鲜花祭奠、集体共祭等文明祭扫方式,将感恩的心、思念的情,融入清明祭奠中,营造平安、祥和的祭扫环境。

  拒绝“奇葩”祭祀。古语有云:“吾不与祭,如不祭”,意思是如果自己不亲自进行祭祀,而找别人替代,这对祖先来说是一种大不敬。 祭奠亲人,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礼敬、怀念,更是一种慎终追远的情感升华。因此,无论身在何处,工作有多么忙,尽量还是“亲自”祭祀为好。“请人祭祀”“代人扫墓”看似“很有范”,实则“没真情”,既消损清明节的庄严氛围,也违背初心。清明改变的是岁月,不变的是对亲人的思念。“香车美女”“房产护照”“大额存单”等“奇葩祭品”,和传统文化、公序良俗、传统美德不合拍,也是对逝者的一种亵渎和大不敬,理应自觉摒弃、远离三分。

  守住“内心”清明。清明是一种缅怀,更是一种铭记、一种激励,一种对前人付出的感恩。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的这个清明,我们应借助清明文化来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业,继承他们的未竟事业,敬告我们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祖国今天的繁荣昌盛。“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古人用一句诗便描绘出了一幅朴素、真切、感人的清明祭扫画面,而且流传至今。时至今天,清明已经发展成为了祭扫与旅游同时进行的一个重要节日。旅游即远行。这或许也是某种省视:传承清明节传统文化,应该时刻保持思想上的清明,不忘来路、铭记初心;莫负春光,面向未来。

  春风吹柳絮,清明烟火新。倡导文明祭祀,树立清明新风,贵在心意,重在行动。期待大家一起,用绿色清明寄哀思,还清明节一个气清景明。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宛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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