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即5月20日,因谐音“我爱你”,被许多待婚的年轻人视为结婚登记的“好日子”,都想在这天结婚登记,在人生的历史上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
然而,今年的520,恰逢周末,是政府机关的公休日,或者说不是法定的工作日。那这天还能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呢,政府部门(民政局)能不能通融或言变通一下呢?
看正规的新闻媒体报道,目前有两说:能和不能。
先来看看说“不能”的西北某市辖区民政局是咋说的。
该局在答复人民网网友留言时这样回答:网民留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依法行政,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外,法定节假日不能要求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非工作日办理的婚姻登记证件属于无效证件。
估计满怀希望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给该区区委书记留言,建议区婚姻登记机关520上班的这位网友,看到这冷冰冰的答复,心中是拔凉拔凉的。
不过,也有将“不能”说得很婉转很贴心很温暖的答复。再来看看安徽淮南市大通区民政局是怎样答复当地网民的。
他们说:我区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时间是国家法定工作日。结婚更重要的是选择一个合适的人相伴一生,只要两个人感情牢固,每天都是好日子,请准新人理性对待,只要日子过得好,每天都是520。
其实,年轻人选择520登记,也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夫妻双方如果都能像大通区民政局祝福的那样“每天都是520”,每天都能沐浴在爱的阳光里,那不仅是家庭之幸,也是社会之幸。这也是应该鼓励的美好追求。
事实上,即便今年的520是非工作日,为满足新人们结婚登记的愿望,河南省开封市、四川德阳绵竹市、陕西西安市多个区县、山东烟台市芝罘区、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甘肃张掖市甘州区等多地婚姻登记机关已决定加班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520登记结婚:能!
当然,包括淮南大通区、河北涿州市以及西北某市辖区在内的多地婚姻登记机关,520因不是工作日不办理婚姻登记,也无可指摘。政府机关上班与否,均由法定。倒是西北某市辖区民政局说的“非工作日办理的婚姻登记证件属于无效证件”,不知道是否于法有据。
难道,难道那么多热心为市民“做好事”,加班加点为新人们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都是在违法行政?那么多喜气洋洋的新人520领到的是“假证”?
限于主客观条件,不能在520这样的非工作日内办理结婚登记,像淮南大通区民政局那样把道理说清楚,给新人们温暖的祝福、鼓励就很好,市民也能理解配合。如果态度冷冰冰。文字生硬,甚至以大话唬人,那损害的只能是自身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