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像一建一拆,3亿多元就打了水漂。
日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的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开始拆卸转移,搬移工程总投资1.55亿元。高达57.3米的关公雕像于2016年建成,总造价达1.729亿元。
“大意失荆州”,是三国时蜀汉名将关羽命运的重要转折点。经此一役,“武圣”的英名毁于一旦,“万人敌”的荣誉顷刻间灰飞烟灭,也为后来败走麦城埋下伏笔。如果关二爷在世,必不愿再提这个伤心之地。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时隔近2000年后,关羽复活了——经过当地政府一番精心包装后,威风凛凛、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关公,以其经典的“舞大刀”形象成为新晋“网红”,比老英雄的脸更红。令人尴尬的是,关二爷这次又“栽”了。只不过这次不是一时大意,而是违法违规了。
按照《城市雕塑工程技术规程》,将高度超过10米或宽度超过30米的大型雕塑作为城市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从通报情况看,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明显尺度过大,违反了《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属“未经规划许可”,系“违法建设”,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
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城市公共场所中的艺术品,是城市环境的组成要素,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是城市精神风貌的重要标识。随着群众对城市文化、公共艺术的认识和需求不断提高,各地建设了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优秀城市雕塑作品,在营造公共环境、提升文化品位、塑造特色风貌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过大、品质不高、题材不适宜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等问题,一些地方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还有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所谓政绩,劳民伤财、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 ,盲目追求“大”“最”“全”。比如,陕西省韩城市耗资1.9亿元建设“鲤鱼跃龙门”景观,贵州省独山县投资2.56亿元建设“水司楼”,凡此种种,照见的是形式主义的虚火、高高在上的官气、追名逐利的算计。
已有前车之鉴,但仍罔顾实际、动辄斥巨资打造巨型雕像,简单粗暴打造“文化地标”,折射出一些地方在文旅发展中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以及建设形象工程的冲动。 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面子工程,不仅极大浪费了公帑,更是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可谓得一时虚名,却失了民心这座无形的“荆州城”。
文化建设是个绣花活,不能使蛮力、蛮干,要有细心和耐心。当年,关公因为“大意”已经失了一回荆州。如今,滥建文化地标让“失荆州”再次重现,这难道不值得深思么?(执笔:尹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