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清明等传统节日纳入法定节假日以及春节长假从除夕开始,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也是对民意的尊重。近年来,舆论一直在做这样的呼吁。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早已取得共识。
反对取消五一黄金周的理由也是比较充分的。一方面,七天长假的减少将无法满足人们长途旅游、休闲及探亲的需要;另一方面,五一黄金周的取消势必使十一黄金周和春节长假更加拥挤。
取消五一长假,匀给传统节日,很多人不满意;如果保留所有黄金周,传统节日依然不放假,即保持原来的节假日安排,不满意的人肯定更多。既想要传统节日放假,又不想取消原来的长假,怎么办呢?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增加法定节假日的总天数——目前增加了一天,不够;那就再增加两天,如何?
依我看,法定节假日再增加两天是完全可以的。目前我国的节假日总天数只有111天,再增加三个传统节日,也就114天,这仍然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同时,增加两三天节假日也不会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说不定还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因为假日经济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恰恰是我国经济结构中的弱项。
法定节假日是全民的福利,即使有一些负面影响也由全民来承担。只要绝大多数人同意,节假日再增两天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