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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备受争议的中国作协吸纳郭敬明“入会”一事,7日再起波澜。80后作家张一一在发出《致作协的公开信》呼吁中国作协取消郭敬明、宋祖德等“中国作协会员”会员资格未果后,日前又以“不作为”的名义,将中国作协告上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10月9日《西安晚报》)
有剽窃前科并拒不承认错误的郭敬明,经作家王蒙举荐,被中国作协吸收为会员,此事引起舆论大哗,质疑和反对者甚众。说实在的,我也反对中国作协吸收郭敬明为会员。但是,我不赞成郭敬明状告中国作协的举动,我认为,张一一此举炒作的意味太浓。
首先,状告中国作协“不作为”的理由不成立。张一一在公开发表的状告中国作协“不作为”的《民事起诉状》里,说中国作协先后吸纳宋祖德、郭敬明等三位口碑极坏的“作家”入会,已严重违背了《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二条“弘扬主旋律,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第五条“不断提高文学队伍思想道德修养”、第六条“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和第七条“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的相关精神,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极坏影响,“如此一来,势必将助长我国文坛的不良风气,让"剽窃"成为文学创作的一种时尚,让"说谎"成为文学青年的一种习惯,也将严重损害到中国作协的权威和公信力”。这些话是有道理的,可这只能说明中国作协吸收郭敬明的做法不规范,不符合《中国作家协会章程》,应当予以改正。可改正不能以某个人的意愿为准,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如果因自己的要求没有达到,便指责其“不作为”,并以此将其告上法庭,实在难以服人。
其次,张一一原本就是个策划人,善于自我炒作。三年前,张一一因中国男足连遭败绩,就以“铁杆球迷”身份,状告“中国足协不作为并索赔一分钱”,使自己的知名度大增;三年后,张一一又如法炮制,状告中国作协“不作为”。很显然,张一一是想继续吸引公众的眼球,达到提升人气的目的。因为张一一如果不为了炒作,那他在发出《致作协的公开信》呼吁中国作协取消郭敬明、宋祖德等“中国作协会员”会员资格未果后,应当向中国作协的主管上级进行投诉,要求其责令中国作协改正不恰当的做法,而不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借助网络,我曾读过张一一的几篇文章,觉得其虽有才气,但作为80后作家,其写作功底不及韩寒等人。不知张一一是否也知道自己的不足,进而“剑走偏锋”,将功夫用于“诗”外,以炒作来维持自己的知名度。(来源:博客中国 作者: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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