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656个城市中已有586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89.3%;2007年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达到79.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额。(10月9日新华网)
廉租房制度覆盖面扩大,资金投入增多,这的确算得上是百姓福音。应该看到,近两年国家在廉租房上的工作步子是较大的,但基于覆盖率如此短时间内便得到了高速的增长,我们不由得心生忧虑:“已实施的地市不少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问题是否得以遏制?廉租房制度被架空近10年的教训提醒我们,对现实必须保持必要的警惕,绝对不能盲目乐观,轻言收兵。
出台政策要求建设廉租房是一回事,建成了能否租到廉租房又是另一回事。今年初《经济参考报》对国内廉租房问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廉租房建设资金投入不够大,廉租房建设进程缓慢;一些地方已建成的廉租房如同“花瓶”成了摆设;更有的地方,建成了六幢264套廉租房,却有192套静静地空在那里。而这些现象都出现那些已经声明建起了廉租房制度的城市。
其实,地方政府发几个文件、搞几个“廉租房建设管理办法”并不难,但要让这些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却不容易。坦率地说,目前的廉租房制度并不符合一些地方政府狭隘的“局部利益”,很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原因很简单,在一些奉行“经营城市”理念的官员眼里,建设廉租房基本上无利可图,更谈不上获得暴利。因而他们在廉租房建设上也就会走走形式、做做样子,建几套廉租房,交差了事。
由此看来,建立制度固然很重要,但从制度建立之初,就需要提防制度沦为好看的“花瓶”,成为中看不中吃、糊弄人的“画饼”。要真正这一点,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要把廉租房纳入官员考核机制当中,成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制订透明的土地、资金供给措施,让这个充满惠民制度落到实处;三是要形成公开的监督机制,防止财政投入被截留挪用。
对老百姓而言,实实在在地增加廉租房数量,远比生硬的数字覆盖要实惠得多。因此,当地方政府在为了完成“2007年全面覆盖”的工作目标而努力的时候,切万万不可忽视这个指标背后的民生质量。(来源:新华网 作者:毕诗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