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安徽 | 时评 | 娱乐 | 体育 | 图片 | 网视 | 教育 | 游戏 | 读书 | 财经 | 军事 | 社区 | 数字报 热线电话 0551-2832501
旅游 | 汽车 | 房产 | 美食 | 健康 | 导购 | 伊人 | 徽商 | 黄梅 | 养生 | 分类 | 消防 | 博客 | 论坛 | 手机报 投稿信箱 an315@163.com
当前位置:
时评>>政经看台 评论投稿信箱:anhuixinwen@gmail.com
政府禁止“合租房”合理吗
2007年08月29日09时36分   中安在线

  上海市房地局表示,在《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中新增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其中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此举意味着好友合租一间房将受到限制(昨日《东方早报》)。

  业主以公约的形式对于租客予以合理的限制,本无可厚非,但是这样由行政机关替业主制订的公约却不得不令人质疑,这样的公约,虽然有着公约的名义,但是其骨子里透出的却是行政机关的意志,与业主自治无关。

  从来没有人明确地反对业主自治,但是事实上业主自治在很多的地方受到不当干扰。

  笔者曾经陪一朋友去接收新购房,朋友被迫签订了一大堆的协议,从物管到治安保护等等,当朋友问到是不是可以不签订这样的协议的时候,对方明确回答,不可以,如不签订就拿不到房子,而这就是很多的“公约”形成的过程,缺乏民主自由的协商,没有合理的妥协,倒有了很多让人无法逃脱的强迫,使得公约这样民主与法治的载体,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第一批前往美洲的欧洲人订的“五月花公约”之所以能够在历史上留下一笔,因为它体现了人们的自由意志,它不是权力的安排,而是人们对于共同处境的认同,罗列的是平等主体的“权利”。但是目前很多购房协议中与业主有关的一系列规定,缺乏平等主体间的自由意志的体现,却常常表现出强大的一方对于孤立的业主权利的压制,对房地产商、物业公司权利的强化。

  让开发商、物业公司将所谓的公约强加给业主,只能带来不幸。这样的联合对于业主来说是一种不平等,而这样的联合如果还打着公约的名义,简直就是对法治的嘲弄。(作者:邹云翔 来源:新京报)

 
>>>进入论坛发表评论<<< 编辑: 周晓留
相关新闻
-上海治理群租出新招 朋友也不能合租一间房   2007-08-28 06:44
-"拼车""合租" 年轻人热衷做"拼"客   2007-08-08 17:19
-合租屋内“笔记本”不翼而飞   2007-08-06 16:45
-网上寻求合租房 女大学生遭杀身之祸   2007-06-21 10:37
-合租房,孕育一双窥视的眼   2007-06-04 16:16
世情百态
两矿工互喝对方尿液生还的幸与不幸
大学新生究竟该如何报到?
蒙洼蓄洪区转移居民生活探访记(组图)
被官兵们感动 回族聋哑老大爷加入抢险队伍
黑砖窑事件该如何善后
李岚清颠覆了高官形象
 
 漫画欣赏
漫画:国企工资不能“只涨老总”
漫画:叫停整容节目
漫画:不必再卖奖牌了
漫画:入乡随俗
 社区热贴
·对新《劳动合同法》不抱乐观态度
·换乘中心搬迁能为合肥带来什么?
·逍遥游:金秋九华礼佛祈福之旅
·格]4[画出品(十一)期 虚假广告
·实拍警察抓捕1001夜肇事嫌疑人
·你接受与异性或情侣合住一间房子吗?
·原来男人可以这样美
·用了三年带摄像头手机,发现一个惊天秘密
  
 24小时新闻排行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证 03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