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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8月无证商贩崔英杰杀死城管队长李志强一案后,全社会对备受争议的城管制度开始了新一轮的反思。今年5月,北京有关部门提出了“柔性执法”的行政指导意见,要求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管理对象,树立亲民、为民、爱民意识。往日东躲西藏的小贩们戏称他们是“八年抗战终于打败了城管”。( 8月13日《市场报》)
读罢此新闻,笔者的第一反应是疑惑。既然是执法,理应只存在所执之法对不对,执法方式合不合法的问题,何来“柔性”,“刚性”之分?难不成,小贩态度强硬,城管就以柔性之法对之;小贩态度软弱,城管就以刚性之法对之?
事实当不然不是这样。据报道,“根据新措施,无照小贩首次卖东西,擅自晾挂物品等轻微的违法行为,将不再受到城管刚性处罚,而改为柔性的告诫。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秩序、造成恶劣后果的,城管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披露公示,通过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保证执法成果”——这些原本只是城管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的题中之义,何需以此方式重申?按照我们的反面解读,潜台词当然是:在之前的执法过程中,我们的城管没有这样去做,甚或采取了不大恰当的方式去做,所以才需要再造出“柔性执法”这个中国特色词汇。
然而,解读当不能止如此。据了解,北京城管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改变过去强硬作风,形成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减少社会矛盾”。对此做一个延伸,自然是城管执法曾引发和激化了大量社会矛盾。这在之前诸如“女瓜农遭城管殴打小便示禁,围观者制止遭扇耳光”、“青岛城管首次配重装防卫服,几乎‘防护到牙齿’”的报道中可见一斑,而此次小贩戏称他们是“八年抗战终于打败了城管”,似乎又可以成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敌对,甚至是剑拔弩张关系的一个侧面应证。
然而,执法不是看菜下饭,理应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才对,只要违法者敢于以身试法,执法者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加以打击和惩治,不应该区分什么“刚性”与“柔性”,北京城管这次怎么就“心虚”了呢?——唯一可能的解释是,现在就连我们的执法者,也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因为,我们曾经的“刚性执法”现在不但被证明是低效的,而且还陷入了刚性愈“刚”,治理结果就愈差的恶性循环中,出于无奈,北京城管便只好生生造出个“柔性执法”来。
而问题的关键是,这样的“柔性执法”就是“灵丹妙药”了吗?综观我们对小摊小贩的治理之道,除了“驱赶”和“罚款”,似乎再找不出第三个关键词。在这种“堵”而不“疏”的管理思路面前,这种技术层面的改良除了让猫鼠游戏更加精彩一些之外,我实在看不出对治理真正的问题有何益处。相反,我倒是怀疑,当市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都缺乏合理合法的途径来充分满足时,当我们所有的“执法”都只是在断困难群体的唯一活路时,再文明,再“柔性”的执法又有何意义呢?(作者:陈新焱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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