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广电总局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播放广告。在禁播之列中,除了一贯包含的各类非法医疗药品和性保健品广告外,性暗示广告这次也列入其中。 (中国新闻网8月2日)
每天打开电视,无论是哪个台的哪个频道,那些充满着性暗示、性挑逗、性诱惑的准色情广告,都会肆无忌惮地扑面而来,让你躲都躲不过,污染着受众眼睛,毒化着社会风气。公共荧屏不是色情广告的叫春地,不是不良厂家的跑马场。国家广电总局禁播性暗示广告,正是净化荧屏、崇尚文明、引导健康生活理念、重塑媒体社会公信力的得力之举。
所谓的性暗示广告,就是以性特征、性行为为卖点,以意会式的语言和画面,吸引受众关注的准色情广告。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汉字的谐音,让人易于产生与性有关的联想:如雕牌洗衣粉,广告词是:“你泡了吗?你漂了吗?”由于汉字谐音、多义,很容易引发性联想;再如清嘴口香糖让少女在屏幕发问:“想知道亲嘴的味道吗?”二是利用挑逗性极强的画面语言来吸引人,不管广告与女性是否有关,画面都是一个穿着极为暴露、姿态极为挑逗的美女。如一则牛奶广告,整个对话是一个男子的“对牛谈情”:“乖乖!我从未见过如此结实的臀部。我有没有弄痛你?你最喜欢什么方式?是捏?还是摸?我知道了!小美人,来!我们再做一次!还有一则口香糖广告:先是一位表情慵懒、衣着性感的女郎依偎在床上,挑逗地对着观众说:“我觉得还不够耶!”一位男士发动摩托车时说:“我希望我能更有力!”酒吧里,一位女子含情脉脉地看着身边男士说:“更有劲,我会更喜欢!”此时,劲浪牌口香糖突然现身,画外音高喊:“让你感觉就像一浪接一浪!”
这些广告看上去五彩斑斓,吸引眼球,用性暗示广告取巧,四两拨千斤,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但如果它始终刻意迎合某些低级趣味,除了以“性”为诱饵之外无技可施,它就是拙劣的了。一味地向“性”靠拢,乐此不疲地打色情擦边球,会让人感到别扭,甚至龌龊。带有性暗示成分的广告似乎把男女关系放在了第一位,把文化、审美、道德、责任等等全部“性化”,对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形成极为不利。
无论是从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角度,还是从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层次,以及让积极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公共荧屏,国家广电总局对性暗示广告的禁播都正当其时。(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王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