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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6月27日央视报道,审计报告除披露56个中央部门存在问题金额348亿余元外,还有一个信息值得关注,那就是这份审计报告中,还对4个直辖市和41个大中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部门发现,中高收入群体从公积金中受益更大,而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却没有因此改善。
32个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公积金提取情况显示,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44.9%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高收入人员,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员仅得到3.7%的贷款。有些地区,一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甚至还把多报基数、多缴住房公积金作为为职工谋利和逃税的手段。从这里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几乎成了富人们的“盛宴”。
目前,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人多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在这中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稳定,稳稳地享受着住房公积金,对企业员工,那就得分情况了。对国有企业员工,基本都能按照政策享受住房公积金,只是效益好的企业,员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多,特别是一些垄断性国有企业,公积金几乎就成为职工谋利和逃税的手段。
而对效益不好的企业,特别是目前管理还很不规范的私营企业,员工很难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还有一个更大的群体难以享受住房公积金。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还是占总人口的57.01%。也就是说,近6成的农村人口,他们享受不到任何形式的公积金待遇。另外,目前我国有近1亿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打工,这些在城市从事着脏、累活的农民工,又有多少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待遇呢?
这样一比较就会发现,享受着住房公积金的绝对是少数人,而且越是高收入的人享受的公积金好处也就越多。不论从公积金制度还是现实情况看,住房公积金好像天生就是为相对少数富人设置的“盛宴”,多数基层百姓难以享受。
住房公积金成为富人的“盛宴”,这就说明这项制度的设置存在着缺陷。如何防止住房公积金成为少数人的“盛宴”,如何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部门在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时必须要下工夫加以解决的。(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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