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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三村民因举报当地村支书贪污,被村支书的儿子和侄子砍断手指、打断脚骨、砍破头部。”(《江西乐平3村民举报村支书贪污手指被砍断》中国江西网5月8日)
因举报村支书克扣粮食直补款、救济专用款等问题,竟然被砍断手指、打断脚骨、砍破头部。这个村支书也够嚣张的了!
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村干部虽处于国家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是中国农村行政级别最小的干部,但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直接面对着广大的老百姓,肩负着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动农村发展的重任,承担着化解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责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的贯彻落实,主要还是是靠村干部去逐项落实,村干部官虽小,地位卑微,但作用不可小视,责任非常重大。长期以来,村干部为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农村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村干部经常与村民生活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基层广大群众中的代言人,其言行与否一致,作风是否清廉,直接关系到党的威信和形象。而农民群众大多数都是普通人,与高官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往往只是通过村干部的言行来认识和评判整个党和国家的形象。
然而,时至今日,个别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滥用职权,独断专行,通过暗箱操作等手段,把群众良田占为已有,侵占农民土地,非法倒卖和非法转让,从中获取巨额的非法利益;利用职权、截留、私分、挪用等形式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贪占集体资产;占有救灾救济款、扶贫优抚款等国家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款项;甚至将集体财产视为己有,随意支配。部分村干部不但没有成为带领村民致富的领头羊,反而成了阻碍农村发展的罪魁祸首。
不可否认,村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给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使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下降,破坏了党群关系,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成为农村不稳定的重要根源,早就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村干部的腐败绝非小事,对于农村村干部的腐败行为,绝对不能视而不见,掉以轻心,坐视不理,有关部门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关注村干部的腐败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村干部的贪污腐败,对村干部的腐败绝对不能姑息养奸,纵容庇护,而应该依法惩处,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作者:郑明怀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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