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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高校的“大学城”,地盘越来越大,楼房越来越高;一边是高校的债务越来越多,“包袱”越来越重。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这的确是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董协良在全国政协会上所说的那样,实际上很多高校因为扩建征地背负沉重的债务。债务怎么还?校区扩展后,隐性教育质量滑坡暂且不说,光学校的管理成本也在加大!他举例说,很多高校因为扩建校区,几个校区经常南辕北辙,有时管理层要在一起碰头开个会,都是不容易的事。
董先生此言极是。君不见,在全国范围内,高校新校区建设一浪高过一浪,好像不这样做,就不能显示其规模。有的高校在老校区与新校区之间,一天有好多辆客车在运行,其运输成本就是一笔可观的数字。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高校贷款总额超过2000亿元,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贷款。有关人士指出,沉重的贷款压力,已使中国高校举步维艰,部分高校将因为贷款问题而破产。但与此同时,处在发展中的某些高校,并没有放慢贷款的步伐。而据笔者了解,不少高校领导并不为此揪心,认为高校并非大家所议论的那般面临贷款危机,处于财政困境。审计部门此前公布的18所教育部直属高校200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18所高校债务总额72.75亿元,比2002年末增长45%,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占82%。中国科学院一份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以前,我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额高达1500亿元至2000亿元之间。2005年以后应有增无减。笔者手头有份资料,湖南省25所高校目前有中长期贷款近100亿元,校均负债近4亿元。日前,一位大学校长就透露,学校已经向银行贷款上亿元。他们在贷款时根本就没想到在其任期内偿还。他说,还是把还款的任务交给下一届校长吧。
笔者在此绝无反对根据实际需要扩大教学规模之意。从上世纪末中国实行了高校扩招政策。全国大学的数量从10年前的1000所左右增加到目前的近2000所。从客观上说,1990年以来的中国教育是以教育规模、数量的急剧扩张为主要特征的。这种扩张需要一定的硬件作为支撑,而新校区的建设则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问题在于,这种建设必须量力而行。在需求与建设背后积累的问题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将会为高校的发展埋下隐患。
借款还款,天经地仪。谁来还?如果是政府还,最后间接侵犯的必然是公共利益。若干年以后,随着很多高校的贷款及其利息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时,那么,最后埋单者必然是政府,即公共财政为高校债务埋单。如果政府还不起,必将银行拖进风险之中;如果是由高校还,那么直接侵犯是必然是学生及其家长的根本利益。诚然,高校的教育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但学杂费也是教育经费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个别高校有可能以多收学杂费为手段来达到偿还银行贷款的目的。这样,就可能将债务的偿还责任转嫁到学生身上,而学生的费用又全是其家长提供的。将给成千上万的大学生家庭带来不可避免、沉重的负担。
明知偿还的后果,为什么一些高校还热衷于这样做呢?究其原因,至少有两点:一是个别高校的决策层为追求“政绩”而使然;二是个别高校相互攀比思想使然。高校建设是一项长远大计,应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它被异化为“政绩”的产物,从而导致急功近利的运作,实在是一种悲哀。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
一是为高校设置贷款预警指标帮助。国家教育部首先要进一步控制高校贷款,对教育部直属院校的贷款进行审批,在每个学校建立资金模型,对它的收入状况、财务状况等进行监控,据此判定它的贷款上限额度,并设置预警指标。在一定指标之下,学校可以自行决定贷款行为。但超过一定指标就需要审批,超过另外一个限度就禁止其贷款。
二是高校要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贷款使用效率。高校要把化解学校的资金风险放在学校工作重要位置来考虑。贷款项目要经过充分论证。要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搞好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控制投资的先决条件。投资方向的正确与否,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投资控制具有决定性作用,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比较,进行经济评价,作出科学的论证,使项目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实施上可行,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严格控制贷款的规模。对学校来说贷款不可能是无限制的,应该贷多少款和能贷多少款始终是困扰学校的大问题。学校有多少可用于偿还贷款的资产,是衡量贷款规模是否适度的主要财务指标,也是衡量学校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学校能直接用于还贷的资产基本上只有现金和银行存款。因此,通过匡算年现金结余量就可以计算出每年可用来还贷的资金量和贷款数量。
三是确实需要政府加大投资力度,帮助学校化解贷款风险。高校债务中的主要部分是用于扩招,但政府至今并没有按照扩招的规模拨足经费。所以主管部门应按学校现有规模和由政府核准的发展规模为学校支付欠款。扩招规模如由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共同批准的,就应共同承担责任,分别追加或转拨经费,并承担欠款归还前的利息。属于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扩招或“创收”形成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学校自行偿付,但负有领导或督察之责的主管部门应承担相应的利息。
笔者认为,高校建设的投资,必须建立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之上,而急功近利、相互攀比的思想将给将来高校的发展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目前这种状况,既暴露了高校某些主管部门缺乏统一协调的软肋,更凸现个别高校决策层决策正确性的缺失。针对高校发展势头良好与深层次矛盾并存的状况,我们应将高校的发展纳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而不仅仅是在高校内部设计和规划自身的改革和发展。目前,中国教育已进入一个比较稳定和更加有序的发展阶段,它需要的是人们理性的思考与运作。那种不顾自身经济实力、盲目攀比、“一窝蜂”地建“大学城”、新校区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应该给热衷于建“大学城”新校区者泼点冷水,让新校区的“建校热”降降温。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徐一化 作者系安徽日报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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