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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海口市公安局长在媒体公开表示,对反扒志愿者的行动给予支持,并承诺要整合社会资源,收编民间反扒志愿者。今年2月,海口市向社会公开招募反扒志愿者,并将于本月正式成立反扒志愿者大队,该大队隶属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由市交巡警支队管理指导。(4月9日《法制日报》)
海口警方收编民间反扒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追捧。报道中说,招募消息传开后,有很多人咨询和报名。对招募到的反扒队员们,市交巡警支队已从2月13日起,对他们开展法律和技能等的培训。被收编的志愿者普遍表示,以往反扒志愿者的身份不确定,不仅易让不明真相的市民误解,还很容易让小偷钻空子对抗,现在“再不用为名分担心了”。
毫无疑问,反扒志愿者大队的成立,将对小偷构成更大威慑。然而,笔者对海口市的收编作法,却有几个方面的疑惑。首先,民间反扒员原先是零散活动,却很适合反扒实际需要,因为小偷的活动是随机的。现在将他们统一收编成立组织,并且“出于人身安全考虑”,要求他们今后在从事反扒活动时,只能和民警或便衣一起行动。这样,志愿者还能否正常开展活动呢,会不会只能搞运动式的集体活动?
其次,公安部在2004年9月,曾经发过一个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再从社会上招聘治安员。对原有的协警、治安员等,按“只出不进,逐年减少,彻底取消”的原则,用3年时间陆续从公安机关清退出去。现在海口警方收编民间反扒员,要求他们与民警或便衣一起,上街完成反扒任务。已经陆续上岗的义务反扒员们,尽管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他们算不算警方招聘的治安员?海口警方是否了违反公安部的要求?笔者认为对此应有个明确的说法。
另外,不久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专家邓子滨指出,民间反扒是一个法律问题。他的观点是,民间反扒者并没有执法资格,对是否即将发生扒窃判断失误,首先出手可能会侵害无辜公民,而如果扒窃者与其发生对抗,又极容易造成防卫过当,因此,民间反扒的法律风险很大。(4月3日《新京报》)笔者认为,尽管对警方收编民间反扒员,社会普遍抱以较高的期望,但成立反扒志愿者大队,给反扒员颁发志愿者证书,包括通过保险公司为他们上保险,都解决不了他们的执法资格问题,以及出现法律纠纷后的救济问题。因此,警方收编民间反扒员应慎行。(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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