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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必要的量化数据作为工作考核的基础和依据,并辅之以必要的奖罚手段,常常被一些地方推崇为督促基层部门忠实履职、积极工作的“灵丹妙药”。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有些部门在制定标准及考核过程中不切实际地盲目的制定指标,也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比如,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有“结婚登记指标”,税务部门有“税收指标”,交警部门有“罚款指标”等等。而在这样的“指标管理”下,我们看到过不少扭曲的现象,当年出现的“处女嫖娼案”,不就是与当地派出所有诸如查处“卖淫嫖娼指标”大有关联吗?如今,有些公安部门不吸取教训,竟然又制定了“刑事破案指标”。
河北保定警方昨日首次公布了年度破案指标--今年保定市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的硬性指标是三万五千起以上。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向公众发布年度破案指标,一方面表明警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心;另一方面,通过自我加压,以激发广大公安干警的斗志。(4月3日中国新闻网)
保定警方制定的“刑事破案指标”看似大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心,但是“有案就破,有案必破”,这是公安的职责。何必硬定指标。真是一个荒谬透顶的决定!在这个指标下会有怎么样的严重后果,不知道保定警方有没有想到?
案件的发生是随机的,并且不同的案件具体案情也是千差万别,有些案件简单易破,有的案件复杂难解,定办案指标就可能导致民警在办案时的挑肥拣瘦,甚至挖空心思承接容易侦破的案件,来个量的突破,而对一些案件"知难而退,敬而远之"。也可能造成民警为了完成办案指标的“快速作业”,没有对每起案件做到认真细致的考究甄别就草草结案,可能造成细节的忽略,也就有可能对一些本该追究到底的案件"半途而废"。甚至发生为了加快案情侦破采取刑讯逼供等非常手段,导致办铁案比率的降低。甚至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极端做法。
还有一点,如果今年保定的社会治安有了大幅的好转,一年下来没有发生三万五千起刑事犯罪案件怎么办?难道为了追求制定的指标,要自己“创造刑事案件”吗?这显然就是“计划犯罪”了!为了达到制定指标,难道要“宁可错抓一万,不可放过一个”吗?!别忘了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催生的!
不顾实际地制定指标、压任务,违反规律地定破案数量,必会造成重办案数量而轻办案质量,急功近利,应付表面,甚至出现虚报“战果”、盲目攀比等不正常现象,更严重的还有可能造成冤案错案!这样的盲目制定破案指标,后果是很严重的!
强化破案意识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率和发案数量。预防和控制发案才是维护治安环境最有效的手段。与其这样哗众取宠,还不如把心思多放在怎样去预防犯罪的工作上!不要制定这样愚蠢的指标了!(来源:大河网 作者: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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