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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总是牵动着代表委员的心。会场上,他们为改善农民工待遇呼吁;会场外,他们到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看望农民工、进行调研。“善待农民工”,已成为许多代表委员的一致呼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好政策,事关农民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得以解决。这些努力也得到代表委员的一致肯定。不过,许多代表还是反映,改善农民工状况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不少企业在使用农民工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劳动合同不签订、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兑现、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基本生活条件不具备等问题,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据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有6.47%的农民工经常不能按时领取工资,有33.81%的人存在不能按时领取工资的情况,2.21%的人有过无缘无故被扣工资的经历。他们在求职过程中,也常被中介所、用人单位欺骗,被骗次数平均达到2.5次。可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
而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三农”问题在当前社会的一个延伸,也是需要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果不能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就谈不上社会和谐。要知道:农民工权益保障不仅涉及执法层面上的行动,更重要的是在政策制定层面上,要对农民工的现实处境和实际需要有着充分认识和深切关怀,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提供政策服务等。而要完成这些任务,仅靠哪一个部门或哪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这就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
首先需要各地尽力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进城环境,真正把他们当作城市的一员。消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杜绝出现歧视农民工,排斥农民工的不正常现象。正如全国政协委员林用三所说:“善待农民工,要让农民工和城市职工一样纳入城市的公共服务体系。”这就需要城市管理者想方设法为广大农民工在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切实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其次是要完善政策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正如人大代表、河北省政协常委张成起所说:“善待农民工,政策要有针对性。”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毕竟有许多不同,有些政策往往并不适用,比如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等。这时候,政府应当结合农民工流动性强等特点,为农民工“量身订做”,设计合适的制度。“关键是政府真真切切地把农民工当作政府的服务管理对象,考虑他们的难处、他们的渴望,通过有效的制度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状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完善检查制度和责任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另外,还要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就需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一青妇组织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应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劳动保护、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不仅要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就业能力,还应增强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我维权意识和应变能力,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善待农民工,不仅要从思想上重视农民工,尊重农民工,充分认识他们在城市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要在具体行动上积极落实有关农民工政策规定,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农民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正如代表委员们所强调的,全社会都应善待农民工。这不仅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必要措施,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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