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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泽渊,1963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副主任,法政治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实施工程法学学科核心成员。著有《法的价值论》、《法的价值总论》、《法律价值》、《法治国家论》、《法治泛论》、《法政治学》等个人学术专著,发表有150多篇学术论文。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卓泽渊来我省,向省、厅级领导干部就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重大问题,举办一期法制讲座。
来皖前,这位曾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讲授法制课的青年法学家在京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专访。
怀仁堂纵论民主法治
今年6月29日下午,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一场高规格的集体学习活动正在这里举行。参加学习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们,主持学习的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
为中央领导讲课的,是两位来自中央党校的知名教授,一位是党建教研部张志明,另一位是政法教研部卓泽渊。讲课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重大问题,他们向中央政治局各位领导详细讲解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相互间的关系和内在联系,阐明科学执政是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前提条件,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本质要求,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基本方式。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有问有答,相互交流,气氛热烈。学术专攻法政治学
作为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副主任,法学理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卓泽渊以开创了法政治学研究方向,近年来备受法学界关注。这位从重庆市长寿县农村考进西南政法大学的农民儿子,1984年毕业留校后,在法学领域里一路辛勤耕耘,他的研究专著《法政治学》、《法的价值论》成为法学书店的畅销书。
卓泽渊认为,许多法律现象都是政治现象,许多重大法律问题,都是政治问题。从古及今,许许多多的哲学家或人文社会科学家,既是政治学家又是法学家。在西方,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到卢梭、黑格尔等,从政治学和法学的意义上讲,都是一身两任的思想家。在中国,卷帙浩繁的文献著作中,政治学和法学总是紧紧相随,从老子的《道德经》、孔子的《论语》,到近代康有为、梁启超的维新变革思想,无不显现着政治学和法学的交相辉映。
卓泽渊说,他所研究的法政治学,就是力图分析法与政治的内在关系和外在互动,为回答和处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间的关系提供些学理和方法。
法律是和谐社会制度蓝图
“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是一体之两面,没有先后之分,构建和谐社会就是构建法治社会,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对于即将为安徽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军区班子全体成员、省直各厅局班子成员讲座的“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论题,卓泽渊开宗明义向记者阐明了两者之间的基本关系。
他说,法律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而产生的,中国古代的法字,写作“灋”,其构成就有“定分止争、规矩绳墨”意思,其重大意义就在于减少矛盾和化解矛盾,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和谐。和谐社会是社会的理想状态,只有将这种理想状态转化成为了若干具体而完备的法律规范,构成一系列法律制度,进而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和谐社会才获得了自己的制度根据。
“法治完备状态下的社会运行机制对于社会和谐是最恒久而有效的保障”。卓泽渊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具有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六大特征,在法治作为其坚实的基础与强大的支柱下,将得到充分显现。(钟政林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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