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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女性仍是弱势群体,追求男女平等不是过时的话题,可我们需要怎样的平等呢?这需要深思。男人、女人都是人,我们要追求……
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都希望能有个倾诉的地方。媒体的记者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出台的妇女发展规划就鼓励一些地区建设妇女庇护场所,为遇到各种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一个“临时娘家”。(9月4日《现代金报》)
又是为女性提供一个庇护场所。此规划仍然是带有“偏袒性”的。仍然没有考虑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这让笔者想到了一年前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针对性骚扰问题仍然只是考虑到女性被性骚扰,根本没把男性放在眼里。
妇女的地位提高了,提高当然是应该的,本来就应该男女平等,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过度渲染和追求所谓的平等就好像这平等没完没了。甚至于不只追求地位上的平等,更要追求形式上的平等。男人能做的,女人就要做,否则就不平等了。比如男人可以光头,女人就可以;男人可以光着膀子,女人也可以,以至于后来,女人光着脚穿着拖鞋,穿着短裤,走在大街上,那叫美。男人光着脚穿着短裤穿着拖鞋,那叫不雅。
以前笔者就曾想过,你们女人为何处处要和男人比呢,一定都要一样吗?难道我们男人可以站着小便,你们女人也可以?可是后来一则新闻就“啪”地给笔者一个嘴巴,女人就是能。2005年,西安市首座女性站立小便公厕日前在市中心繁华路段投入使用。厕所上用红字标明“站立小便处,男女通用”的字样。唉,连女人都能站着小便了,看来,这女人是彻底“站”起来了。可是男人呢?谁来管管男人呢?女人强起来,男人势必要弱起来。现如今,性骚扰、强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已有越来越多的男性。可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仍然是视而不见。这是否是对女性地位提高的过度,对女性权益保护的极端?难道积攒到一定程度,让以后的男性也来推翻大山,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女推男、男推女,“冤怨相报何时了”?
我们再来看看口口声声喊平等的女性,不但对男性的权益不管不顾,其实对自己的权益和地位也是一边争取,一边挥霍。“得到的却不知珍惜”,虽然高喊着女权,实际上自己对自己都不尊重,女人常说应该提高女性的地位,可是一旦女性做了母亲,却比男人更希望生个儿子,“重男轻女”的观念比男人更严重。再看看一些女人,为男人而脱,为男人而丰胸,为男人的欣赏而搔首弄姿,还有什么“女体盛”之类的,不都是自甘低人一等吗?
妇女当然需要保护,但人人都需要保护。男女既然是平等的,家庭暴力就不能只考虑女性受到的暴力。从女人站起来小便,到妇女庇护所,让人感觉到权利的偏向性。(作者:孔丙己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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