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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参保

时间:2021-10-26 09:06:16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为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安徽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报道,安徽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养老保险;非安徽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养老保险;港澳台籍灵活就业人员,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除按照前三项自主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地点外,还可以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参加养老保险。

  前不久,媒体报道称,对大约2亿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参保无疑是他们的心头之痛。由于他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工作伤亡,个人与家庭容易遭受巨大冲击。而造成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有三点。一是政策门槛。目前灵活就业行业,并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中应参保的群体。二是参保渠道。在当前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中,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必须由用人单位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的用工单位又不愿意参保。其三是工伤认定。许多灵活就业者往往独自工作,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界限比较模糊,对工伤认定带来诸多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在不断扩大,如果他们不能参保,就不能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如果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其权益就可能受到伤害,这对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地方政府设身处地为灵活就业人员着想,转变观念,创新方式,解决一个个困难问题,让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参保,这对约2亿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无疑是好声音。

  让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参保,安徽省跨出可喜的第一步。一花引来百花开,希望更多的地方政府部门想为他们所想,急为他们所急,让广大让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参保。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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