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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开出电动自行车“上楼”首张罚单

时间:2021-08-05 11:21:09

  8月1日,由应急管理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包括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在内的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新规施行第一天,北京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辖区一高层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

  除北京外,广西、新疆等多地也在当天开出电动自行车“上楼”首张罚单。

  前不久,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曾对今年以来全国电动车火灾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6462起。据不完全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

  正因为电动自行车“上楼”容易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制定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法主体、违规行为的处罚做了详细规定。

  对于电动自行车“上楼”存在的安全隐患,很多人也是心知肚明,为了图方便,也可能是抱有侥幸心理,依然我行我素。再加上涉及面广,有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对于新规施行后,是否会真处罚抱有观望态度。

  新规实施前,相关单位和各级媒体都做了大量宣传。从各地的情况看,电动自行车“上楼”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可以说是普遍存在。

  普法宣传很重要,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罚更不可忽视。

  新规最大的特点是明确了执法主体——消防救援部门,这避免了以前由于执法主体不明确,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新规实行第一天,各地开出多张罚单,这些罚单就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消防救援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上楼”的行为及时叫停。第一张罚单的开出,对那些心存侥幸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者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断了效仿者的念头。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章平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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