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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租房补贴,不能靠困难群众的实名举报

时间:2021-01-20 11:09:40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墩子塘街道马家池社区的困难群众余锦华终于领取到自2020年4月以来的租房补贴。这笔本应按月发放的租房补贴款,缘何迟到许久?

  困难群众享受租房补贴,这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也是余锦华的权利,但是,他本该按月领取的补贴却姗姗来迟了,而且还是通过自己实名举报才得到了,这就不能不让人玩味了。

  从去年4月起,余锦华由于工作收入增加,被取消低保户身份。但因为无房且身体不好,他仍能享受租房补贴,余锦华提交租房补贴变更手续后,墩子塘房管所工作人员张某未及时给予初审,也未提交区房管局审核,致使余锦华未继续享受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或许并不多,每月几百,也可能就几十元,但无论多少,对困难群众而言,都是雪中送炭。但是面对困难群众的利益,我们的工作人员却大而化之,漠不关心,这就值得我们重视了。

  经调查组调查,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凭经验办事,工作不细致,造成困难群众余锦华未及时领取补贴的问题。街道经办人金某也认识到自己提交材料时未表述清楚的过错。

  余锦华的租房补贴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总感觉不太圆满,因为这是他实名举报后的结果。试想一下,如果他坐等其成,我们的干部张某、金某或许就一直高高在上,而且有诸多借口推脱,调查时,张某就坚定地予以否认收到过材料,并补充说按惯例租房补贴变更材料是需要单独递交的,如已提交自己不会没有印象。

  租金补贴一拖再拖,困难群众也一再反映,问题明明出在工作人员身上,但就是迟迟得不到解决,可想而知,在群众利益面前,我们的相关工作人员、管理干部并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还是能拖则拖,能推就退,责任心严重丧失。不得已,在群众的实名举报下,直到纪委监委派出调查组,问题才水落石出,这笔姗姗来迟的补贴,确实给我们的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

  领取租房补贴,不能靠困难群众的实名举报。我们的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坚持“人民至上”,做好每一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而我们的管理干部也应该时刻关注群众反映,不能充分“信任”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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