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了密集测评期。为了保障测评效果,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规格、严要求地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以志在必得的气概致力于打好全国文明城区复查迎检决胜仗,力争得高分、不失分。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即将面临测评之时采取突击行动,或补缺补差,或提档升级,这说明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对一些地方领导而言,具有非同寻常的分量和意义。而且客观地看,即便是为了在测评中取得好成绩而临阵磨枪,最终受益的也必将是广大人民群众,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为了测评而忙碌,难免会让创建工作披上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色彩,也有悖创建初衷。
如果说,一些地方平时一点也不注重创建工作,只喜欢在测评到来之际做一做表面文章,这未免也过于武断,毕竟很多地方的创建工作也都在常抓不懈。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有些地方的创建工作在平时抓得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彻底,或者没有对照创建要求去认真抓落实。于是,在即将面临测评时,只能寄希望于临阵磨枪搞突击通过测评,这种重“评时”的急功近利心态要不得。
重视创建测评工作,这本不是坏事,但是把创建的功夫主要花在测评来临之机搞突击行动上,则明显有些不合时宜。客观地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制度已日渐完善,测评内容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但是在测评方式、指标体系、考核办法等方面还有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因此,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才能真正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让创建重“评时”不重平时的现象再少些。
虽然在面临测评之际,采取突击行动可以弥补创建工作平时的短板,顺利通过测评。但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每一项指标都是应该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抓实的长效工作,不是通过一阵风似的突击就可以达到的。而且从根本上说,创建的真正目的并不只是为了通过测评最终拿到那块牌子,而是为了让广大市民过上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享受创建带来的丰硕成果。所以,与其在“评时”搞突击,不如在平时多努力。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座城市最具价值也最亮眼的“城市名片”。要想真正发挥这张“城市名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方面的重要作用,就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改变创建工作重“评时”不重平时的浮躁做法,这样才能避免测评结束后创建工作又回到起点的尴尬,让“城市名片”的底色更加纯正、更加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