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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信仰驱逐“有偿删差评”

时间:2020-09-25 15:37:43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破获一起以网络“水军”形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案件。据了解,该犯罪团伙通过有偿删除网络差评获利近300万元,涉及10余省份。目前,已有3人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有偿删差评”是畸形的“差职业”。“有偿删差评”,不是一个人在行动,往往是一个群体在共同参与,并逐步形成专业化、产业化、“职业化”。有一种存在即不合理,以驱利为目的,不惜以违法犯罪为手段,严重影响了网络评价的质量,严重干扰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如果讲,“有偿删差评”也算是一个职业的话,那一定是畸形的“差职业”。这种粗暴形式的“以差治差”必然是越治越差。

  刻意删差评是“最差的选择”。不可否认,差评有的是真实的,也有的是恶意的。然而,雇佣“水军”来删差评是“最差的选择”,也可能涉嫌违法。《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其实,对于真实的差评,不仅不能删除,而且要心悦诚服地接受,以此来寻找差距、改进服务。从这个角度讲,差评就是“改进力”,是发现不足和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

  给起诉差评师一个“好评”。2019年1月17日,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的“一元官司”迎来了一审判决: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三人的行为损害了淘宝的合法民事权益,故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淘宝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一元官司”产生多元效应——电商平台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不能“包容”评价权的滥用以及借此而生的恶意敲诈勒索,除“恶”就是扬善;无疑是给差评师们当头一棒,警示他们放弃“不给钱,就差评”的念头;只有共同维护网络评价的公正、准确、有效,才能实现“大数据正义”,才能捍卫平台、商家和消费者利益。

  用法律信仰驱逐“有偿删差评”。对于恶意的差评,采取“有偿删差评”,就会形成恶性循环,不仅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而且有可能让问题恶化。有些商家之所以雇佣“水军”来删差评,最核心的问题是缺乏法律信仰,认为删差评是最简便之举,甚至迷信删差评会取得好效果。在法治社会里,市场主体需要建立起法律信仰,一方面做到守法经营,另一方面敢于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亮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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