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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证明“取而不消”伤了群众心

时间:2020-06-08 14:41:58

  5月20日,甘肃某县的陈旭(化名)去社区开了一张单身证明,上面写着“婚姻状况为未婚”,落款是当地社区居委会。陈旭说,这一纸证明开起来并不容易。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一大批证明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取得显著效果。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有的单位仍要求群众开具一些被取消的证明,证明“取而不消”让办事群众很是无奈。

  客观公允地说,减少老百姓的证明事项,让老百姓少跑腿、办成事,无疑这是为民务实的好事实事,这也是老百姓特别期盼的。但如果衔接不到位,信息不共享,单位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让证明取消存在“肠梗阻”,明明要求取消的证明,一些单位却偏要索取,这反而会给办事群众带来更大的困扰,让他们办事更难。

  在没有取消某项证明以前,办事群众可以理直气壮地到相关单位,要求他们出具证明,而一旦这些证明被明令取消,问题就麻烦得多。一边是一些单位一意孤行,索要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已取消的证明事项,让办事群众无可奈何,只有去找基层社区、派出所、民政部门等出具他们需要的证明;一边却是这些部门拿出相关规定,有理有据地拒绝他们,让他们无法开具相关证明,让他们最终办不成事。

  站在银行的角度看,“群众来办理各类贷款,我们需要核实婚姻情况,这涉及还款以及发生纠纷时的责任界定。很多人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是空的,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我们需要最新的婚姻状况证明,这是对贷款负责。”他们索要单身证明似乎无可厚非。站在街道社区、民政部门的角度看,他们有白纸黑字的“红头文件”为准,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他们不为陈旭出具单身证明,那是有理有据的。

  他们似乎都没有错,但老百姓就是办不成事,这无疑在提醒政府部门,要让简政放权“放”到群众的心坎上,真正给群众带来实惠和方便,就应该充分考虑政策执行将会遇到的困难问题,要未雨绸缪,正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落实。绝不能让证明“取而不消”伤了群众心,损害政府公信力。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蒋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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