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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4 16:08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卞政

  “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近日,全国乡村治理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在湖南益阳召开。会议强调,各地要锚定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和农村移风易俗各项重点工作,走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文化兴盛之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乡村治理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事关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近年来,党和国家将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予以统筹推进,乡村治理环境日益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但伴随着乡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治理主体弱化、治理内容复杂化、治理手段行政化等问题。“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念好“三治经”、走稳“善治路”,首先要以自治增活力,推动基层规范建设。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简言之,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着办,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健全完善村民自治需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凸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只有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注重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大胆探索并建立健全“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才能有效推动“互联网+”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快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念好“三治经”、走稳“善治路”,其次要以法治强保障,护航乡村振兴发展。乡村有效治理,法治是前提、基础和保障。这就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只有健全完善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积极优化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点亮乡村法治明灯,照亮高质量发展之路。

  念好“三治经”、走稳“善治路”,其次要以德治扬正气,推动治理提质增效。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村熟人社会中,乡村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地方,各种思想观念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各种利益诉求相互碰撞,德治的思想既可以帮助基层干部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又能达到一种春风化雨的效果。一方面,要深入挖掘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力量,念好德、法、礼“三字经”,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大力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整治“村霸”“乡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还乡村一片美丽净土。


编辑: 沙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