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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09 11:13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胡蔚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劳动关系灵活为求职者进入新就业形态提供了便利,催生出了很多新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我国职业数已经达到1639个,相比于2015年版净增了158个新职业。新职业的快速涌现,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了新技术、新趋势、新需求,是观察中国经济发展新动向的风向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两次提到“新就业形态”,一次提到“新就业群体”,在职业层面体现出的就是新职业。新职业是多种因素综合效应的结果,这其中有数字信息化技术推动生产方式变革的影响,有现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有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促进,有消费理念迭代的造就,还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所带来的促进,归根结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表明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的持续跃升。职业“上新”,不仅有利于扩大就业、促进就业增长,也有利于激发更多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注入强劲新动能。

  释放新职业增长潜力。新职业大多具有鲜明的数字化特点,通过推动资产权属、组织形态、就业模式和消费方式的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便利群众生活,是新职业最为突出的特征。如今,新职业正在不断朝着灵活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持续突破传统职业边际,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及消费的各个环节,促进了劳动关系变革,提高了劳动力利用率,给人民群众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产生深刻影响。放眼未来,随着新发展格局的不断构建,新职业还会持续萌发与生长,也将会孕育出更多的新机遇,释放出更强劲的发展潜力。

  保障新职业规范发展。新职业在稳就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有的入职门槛低、职业技术标准不完善、新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要促进新职业进入良性可持续发展,要在规范化上下更大功夫。比如,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新职业劳动者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权益保障、职业培训等职业发展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强化对新职业的引导和监管措施,保障新职业市场的公平竞争,为新职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要拓宽新职业培训和就业渠道,制定新职业评价标准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融合,拓宽新职业就业者的成长通道,积极适应新职业的发展环境和变化趋势。

  增强新职业社会认同。吸引更多人才加入新兴经济领域,是新职业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这就需要加强对年轻人就业择业取向的引导,重点是要增强全社会对新职业的认同感,提高新职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要通过多方位、多元化的宣传方式,让人们对新职业有更深入的了解、更正确的认识,促进更多有意愿从事新职业的劳动者有渠道、有能力参与进来,激发新职业就业者的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劳动者向更多新的职业领域迈进,选择新的职业发展方向,激活新就业形态“一池春水”。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向着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更多的新职业还会涌现出来。维护新职业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创造更加良好的从业环境和发展环境,增强新职业从业者的职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职业从业者必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经济也将更加充满活力、充满希望。

编辑: 陈锐